随着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地,一项惠及广大普通人的利好正式生效:个人每次挣钱低于1000元,不用再缴纳增值税了。比起之前500元的起征点,这次调整直接提高了一倍,不管是做兼职、摆小摊、接零散活儿,还是转让自家闲置,只要单次收入没超1000元,就能省下一笔税费,实实在在减轻了灵活就业和零散创收人群的负担。
但很多人只看到了“1000元免税”这个利好,却没搞懂政策背后的适用范围、判定标准和实操边界。比如到底什么算“单次收入”?是不是所有收入都能享受免税?免税之后还需要申报吗?增值税免了,个税要不要交?这些细节如果弄不清楚,要么会错失政策红利,要么可能因为操作不合规,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。
一、先搞懂核心政策:1000元免增值税,到底怎么界定?
首先要明确,个人单次收入低于1000元免增值税,不是随口的政策福利,而是有明确政策依据的正规优惠,政策执行期限清晰,适用范围也有明确界定,大家可以放心享受,但前提是要摸清规则,避免理解偏差。
先说说政策的核心变化:之前个人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是500元,现在直接提高到1000元,而且政策执行周期明确,能给大家稳定的预期。这里的关键是要分清两个核心概念,一个是“按次纳税”,一个是“应税收入”,这两个概念直接决定你能不能享受免税。
所谓“按次纳税”,针对的是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,偶尔从事生产经营、提供劳务或者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,简单说就是非固定职业、零散创收的情况,比如偶尔接个设计单、周末摆一次小摊、帮人做一次家政服务,这些都属于“单次应税行为”,对应的收入就是“单次收入”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同一日之内发生的多次同类应税行为,要合并计算收入,不能拆分避税。比如一天之内接了3个小兼职,分别赚300元、400元、300元,合计1000元,刚好达到起征点,就需要缴纳增值税;如果合计999元,就能全额免税,这点一定要记牢,别因为拆分计算踩了合规红线。
再说说“应税收入”,不是个人所有的收入都能享受这个政策,只有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收入才适用,主要包括三大类:一是销售货物,比如卖自家闲置的家电、手工制作的商品、摆摊卖的日用品;二是提供应税劳务,比如帮人维修家电、做装修零工、提供设计、剪辑、翻译服务;三是转让无形资产,比如转让自己的设计9游会的版权、专利使用权等。像上班族的工资薪金、稿费、养老金、抚恤金这些收入,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,自然也不适用这个1000元免税政策,这点大家要区分清楚,别混淆了税种范围。